| 开封市边村重工业产业园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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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13 14:11 文章来源:开封市边村园区办公室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清华大学已基本完成开封市边村重工业产业园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本评价工作情况
项目名称:开封市重工业产业园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项目简介:开封市重工业产业园区启动区(以下简称“启动区”)位于开封市顺河区,是在原边村组团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规划启动区范围东至青年路(通向开封县的城市干道),西至东一路(城市干道),北至新曹路,南至陇海铁路,规划总面积为7.9km2。边村重工业产业园区启动区是以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重工业园区,重点发展汽车配件、空分设备、铸造、精密仪表和粮食机械加工成套设备等产品。
本评价简介了与启动区规划相关的规划,包括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开封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封市环保十一五规划等,与启动区规划方案对比分析可知,启动区规划在功能定位、区域位置、产业布局等方面,与相关规划有着较好的相符性,启动区规划评价结合现有企业、村庄分布情况,进行生态适宜度分析,在居住区和工业区之间有污染较轻的综合区及隔离防护绿化带的缓冲,从生态环境角度讲,园区启动区规划的总体结构和布局是合理的。
评价对当地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资源、环境容量等方面进行了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水资源可以满足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及本启动区规划实施的需要;本规划用地在95版开封市城市总规中已经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因此不存在用地性质不相符的问题;区域电力资源、天然气资源均能满足启动区发展的需要;当地水环境已无容量,大气环境容量十分有限。
本评价对规划方案范围、主导产业选择、功能定位、用地布局、环保规划等评价指标进行了综合论证并提出了规划实施后的环境保护对策、环境保护目标等:
1.环境空气保护对策:加强废气排放治理措施;控制各功能区的排放总量不超过环境承载力;合理布置绿化区域,扩大绿化面积;加强规划区域环境管理;加强规划区域建设期大气环境保护。
2.水环境保护对策:企业推广清洁生产工艺,提高企业水循环使用率;推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实施区内水体环境综合整治;对入区企业的能耗及水耗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合理的污染控制策略,对水耗大的项目进行严格控制;区内有产生一类污染物的排污企业,必须做到车间排放口达标排放。
3.声环境保护对策:加强区内的交通组织与管理,减轻交通噪声的影响,重点保护居民区、学校和行政办公场所的声环境质量;加强固定源噪声控制,严格执行“三同时”。在建设中落实“三同时”的要求,确保其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保护对策:危险废物,必须采用专用车辆,委托专业公司收集运输,运输公司必须持有有毒有害废物运输资质,并每年通过资质认定;对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排放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禁止危险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处理;通过分类收集,有利于减轻固体废物的运输、处理和处置工作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减少环境污染;建立区域废物回收收集站,在废物集中分类收集的基础上,建立废物回收利用调配管理网络,实施固体废物的有效调拨管理;强化渣土废物网络管理,推广综合利用。
5.生态环境保护对策:防止水土流失;在项目施工期建设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以实现达标排放;对施工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至垃圾处理厂处理;项目投产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进行生态绿化,重点建设景观主轴线、设置绿化节点、建设主题公园和生态防护绿地,因地制宜配置植物;启动区建立专门的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定期对区内企业进行环保检查,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正确实施和正常运行。
在落实这些措施、建议后,能达到预期的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显示,在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增产减污等要求后,规划区域环境质量能达到功能区划的要求。
开封市边村重工业产业园区启动区是开封市城市东大门,是中原城市群规划中所确定的“郑汴洛”工业走廊的东部端点,是发展工业的优势区域。该区域土地已经通过国务院的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本启动区规划是开封市城市总体规划发展的一重要部分,其开发建设将带动整个开封市的经济发展。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开封市重工业产业园区管委会联系,查阅园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相关内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园区启动区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启动区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规划环评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规划项目评价范围内的村干部及村民,当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环保、土地、水利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以及对本规划项目比较关心的其他有关人员。
2.主要事项:受规划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都有权知道、了解信息,知晓环评结论,按照本公告提出的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看法和意见,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将认真研究、逐一予以解释和答复。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公众意见反馈及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开封市边村重工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电话:0378-2635110
E-mail:shbcgwh@126.com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清华大学
电话:010-62771101;0371-65529562
传真:0371-65529560
E-mail:tongyan3318@yahoo.com.cn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针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我们需征求您的意见。您的意见对本规划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您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协助我们完成此项调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实施计划及环评工作进展情况,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时间为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谢谢合作!
开封市边村重工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2009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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