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封市家电下乡施行新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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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19 08:54 文章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网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从6月15日起,我市农民朋友买家电下乡产品会更方便:农民朋友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买产品,在支付原价的87%,并提交相关手续后,就可以直接提货。这意味着,农民朋友可以在销售网点得到国家给予的13%的补贴资金,免除了以前还要到财政部门领取补贴的奔波之苦。
6月16日上午举行的全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会传达了这一新的办法。这种由销售网点初审并垫付补贴资金的方式还进一步简化了销售网点与财政部门间的补贴流程。在试行新办法的同时,以前的乡级兑付方式还保留一个月的过渡期。7月15日后,各乡、镇财政所不再受理农民申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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